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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五章 千足抱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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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推开木门看到一个没有脑袋的人坐在床上,然后火把掉在地上熄灭,用神识看到那个是顶着红绸缎的红杉,接着又认出那块绣花大红绸缎是红盖头……

    没有吓得冲出门跳下去,于烨觉得自己的胆子还是蛮大的。

    百余米高的霸王榕树下,地上的篝火已经熄灭,暗红色的光随着微风的吹拂时明时暗,一些醉得厉害的苗人仍睡在地上,修习古武、从小隐居在这种没有污染的地方,让他们的健康状态极好,再加上已经是夏天,躺一晚上也不会有问题。

    极粗树干上还亮着几点火光,回屋的人都将火把拿进去了,剩下都是屋里没人的,躺在地上的佘长老睁开一只眼睛,往树干的最上方看了一眼,满意的笑了笑,翻个身又打起了呼。

    “这里是你的屋子?”于烨站在原地没动,屋子里同样漆黑,他却能“看”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“嗯!”红杉点了点头,红盖头一晃险些掉下来,吓得她连忙扶住。

    “那我走了。”于烨转身背起他的背包。

    开什么玩笑?要换作个成年人打扮成这样,借着酒意于烨还真说不定会……多逗留一会,一个外表年龄十二岁,心理年龄更小的女孩,过家家也不能挑三更半夜玩呀!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不要我吗?”红杉声音焦急,。

    于烨吸了口气:“你才多大?知道什么要不要的,早点睡吧。”

    “我当然知道!”红杉叫了起来:“我十二岁,本来就应该嫁人了,阿妈都教过我的,她十六岁才嫁给阿爸,寨子里都没摆喜酒,说嫁得太晚了,不能庆祝。”

    于烨的额头满是黑线,他知道古代人嫁得早,但也没到十二岁这么夸张吧?订亲倒是差不多,但成亲还得过个三五年才对,通常都是十六左右,放到这里十六刚居然就算晚婚了,还晚到了不能庆祝的地步。

    可人家千百年来的风俗就是这样,于烨只好说道:“我是林子外面的人,在外面要二十多岁才能嫁人,十二岁不行的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行,我都已经来月信了,和二十岁有什么区别,小不好吗?我身体还可以长,你喜欢什么样子的都可以。”红杉气嘟嘟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呃……”于烨不知道该说什么,昨天下午他就看出来了,红杉只是心理不成熟,但懂的东西确实不少,通过内劲、食物甚至毒物的刺激,确实可以在发育过程中逆型,蛊门对毒的研究透彻,也不至于留下什么后遗症,可一个小女孩说这样的话,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,更何况她的声音还异常稚嫩。

    “你一定要娶我,我是蛊王,你不娶我我就不能嫁给别人了,你不能这样对我。”红杉很认真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蛊王是什么意思?为什么我不娶你你就不能嫁给别人?”红杉一哭于烨就慌了手脚,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样的情况,只好又放下背包,靠着屋门坐下来。

    红杉简略的说了一下,于烨终于弄懂了蛊王的意思。

    蛊王并不是蛊术最厉害的人,毕竟各人的资质不同,像大哞那种适合修习古武的人同样受人重视,滇苗蛊门中的蛊王,只是一个身份、一个头衔、一个众人的保护对象,王是应对尊字的,蛊王是专为天蛊尊准备的妻子。

    天蛊尊只是传说,在十六刚时如果没有出现,蛊王就会被剥去身份,和寨子里的某个人结婚生子,所幸的是这几年是待嫁天蛊尊,和红杉母亲的“晚婚”不一样,还能小小的庆祝一番,而当天寨子里会重新选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作为蛊王,照顾着养大,继续等待天蛊尊出现。

    于烨这才知道天蛊尊在蛊门中的地位竟然是如此重要,只是这个传统也太过诡异了,幸好到十六岁还能嫁人,否则莫须有的天蛊尊得耽搁多少大闺女呀。

    “这就好办了。”于烨灵机一动:“你信不是认定我是天蛊尊吗?那天蛊尊总可以给蛊门订规矩吧?我现在就规定,取消蛊王的存在,以后你可以随意嫁人。”

    自鸣得意的一笑,却见红杉楞了一下,接着身体都颤抖起来,啜泣着说道:“我……你为了不娶我,竟然把蛊王都废除了!我真有那么差吗?你说我哪里不好,我以后改行不行?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”于烨再次哑口无言,他确实是为了不娶她而废除蛊王,但和她说的这些无关,只好改口:“好吧,不废除蛊王,但以后改一下,蛊门的人到十六……十八岁才可以嫁娶,三十六岁才算晚婚,蛊王到二十岁以后可以自行嫁人。”

    红杉扶着红盖头歪着脑袋想了一下,破涕为笑:“天蛊尊都出现啦,我就是最后一个蛊王,以后就没有啦。”

    于烨叹了口气,不成熟却又懂得很多东西的小女孩真心伤不起啊,幸好自己急中生智,争取了六年的时间,这段时间不短,可以发生太多的事。

    随后又想到自己每次和女性单独相处似乎都会招来霉运,和许晴安相处后惹上了安生帮;和冬藏相处后惹上了苍雨门;和白灵薇相处后被佣兵小组伏击,虽然和她关系不大,但日后肯定会与张泽源发生纠葛;现在和红杉这样的小女孩聊了会天,居然连婚姻大事都扯出来了。刚来到这个世界时还有过走桃花运的想法,现在看来,这条桃花大道真可谓是步步惊心呀。

    看于烨没有再推阻,娃娃心性的红杉自然也不会想太多,高高兴兴的把红盖头拉下来折起收好,躺在床上开始休息。

    于烨连忙背着背包出来,下到地面呆了一宿,黑五焚的灵气顺利转化为真气,离练气五层只有一步之遥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,佘长老醒过来见于烨坐在不远处打坐,大背包就放在身旁,惊讶得合不拢嘴,急忙爬上气根敲响了到了最高处那间屋门。

    闭目打坐的于烨,露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。

    早上宣布了嫁娶年龄的新规定,改变了千百年来的传统,却没有遭到任何质疑,于烨过了一把独裁者的瘾,心里暗爽。

    下午先参观了蛊库,于烨见识到了苗人的蛊,养得中规中矩,基本都是斗出来的,天极大陆的蛊需要灵草去养,而控蛊的方法又涉及到神识,他也提供不了太多的意见,毕竟这边的养蛊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、变革。

    到了虫库后,于烨就舍不得离开了。

    几百几千种各式毒物琳琅满目,华夏的仅占了一小部分,大多数都是来自澳洲、东南亚、非洲和南美洲的毒物,种类以蛇最多,蜘蛛其次,蝎子第三,蜈蚣第四,蟾蜍相对较少。

    不含毒的虫类也有,都是巨大为主,如巴拉望巨扁、亚克提恩大兜虫、巨大花潜金龟、泰坦甲虫等,其中最大的一只是巨大犀金龟,托在手上可以把整个手掌包括手腕都遮住,只是战斗力不如巴拉望巨扁,那对可怕的巨颚能让人望而生畏。

    “我们每年都会有人出去收集这些虫子,能养成蛊的就养,养不成的就让它们杂交,就是成功率太低了,天蛊尊想要什么尽管拿,你要有特殊需要也可以说,下次出门的时候让族人给你带回来,不过得等明年了,今年出去的娃子还没回来。”佘长老自豪的向于烨说道。

    “叫我于烨就行了,我要这个。”于烨指着一个玻璃缸中几条呈淡黄色,身体很细的虫子说道。

    “当然没问题,不过这**陆没有毒的,就脚多,连名字都不知道,我们去米国剩飞机回华夏的时候无意中发现,就带回来了,纯粹是觉得稀罕。”佘长老伸手去够那条最粗最长的。

    “不,我要那条两厘米左右的,对,就是它,这东西还没有中文名。”于烨才刚从他的通讯器上浏览过这种千足虫,英文名叫Illacme-plenipes,是世界上脚最多的动物,有六百多对足,甚至有七百五十对足的记录,于烨看中的这条有六百八十对。

    看到时就已经心动了,因为这种虫是制作储物戒指的极佳材料,他的设想是找一只长身体的虫,制成僵蛊后圈起身子裹住工穴石,然后镶嵌在戒指座上,再利用真气连接、打通各种关节。

    没想到能够在这里见到了一只,立即要来,拿着就跑,像是生怕佘长老后悔似的,借用的红杉的屋子,让人不要来打扰,于烨开始制作蝇腹蛊。

    蝇腹只是形容词,并不是真的要用到苍蝇,否则到吞鲸那一级就非得把人给压死了。蝇腹只是说明了这是最低等的储物戒指,里面的存储空间大约在三立方米左右,携带东西是极为方便的,而且是单独存在的空间,把天龙须放进去也能和外界隔离,遗憾的是不能存储活物,包括活蛊。

    制作的过程虽然复杂,但并不耗费时间,于烨不需要千足虫带毒,无须喂养,利用真气制成僵蛊就行,花了十多个小时,一枚很漂亮戒指终于戴在了手上。

    中心是半颗打磨光滑的工穴石,旁边环绕着淡黄色近乎透明的千足虫,原本柔软的虫身已经十分坚硬,将工穴石与戒指底座连接起来,三者已经合为一体。

    于烨将这枚戒指命名为千足抱月,不过工穴石是黑色的,就当它是月蚀时的月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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